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刘利剑等12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从8月25日起至9月1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
3.要求: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抱着实事求是,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4.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85812380,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5楼。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