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通 讯 员 楼剑平
本报讯 8月28日,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
7月中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公开兜售公民身份信息。随后,该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将此线索移交稠江派出所具体侦办。
据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都在义乌从事房产中介业务,但不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依据相关线索,警方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把林某、鲍某、杨某等人抓获归案。
据林某交代,7月中旬,他将手上存储的义乌多个高中端小区的7000余条业主信息卖给了同行鲍某和杨某,分别获利500元和300元。“我们做房产中介的,手上的客户资料一般都是买来的。有的向小区物业公司、保安或装修公司买,有的是我们中介之间互换的。”林某说。
办案民警表示,作为房产经纪人,即使手里握有大量优质房源,如果没有客源,其业绩也难以提升,房产中介之间出售公民信息逐渐成为公开的“潜规则”。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不仅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林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