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虞旺趣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日前,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队员在大陈江新乐村段巡查时,发现一男子正在江边撒网捕鱼,立即上前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将数条小鱼放回江中。贺某因涉嫌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非法捕捞被立案查处,将面临被罚款的行政处罚。
设定禁渔区是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促进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但仍有一些人无视禁渔规定非法捕鱼。据悉,该男子姓贺,居住在新乐村,因闲来无事,为打打牙祭尝尝鲜, 就从家里拿来渔网、塑料桶等工具开始捕鱼。“我原本想,只是抓几条鱼吃吃,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可没想到这是违法的。”贺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会吸取教训,以后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2017年12月起,我市已将义乌江、大陈江等多处水域设为禁渔区,全年禁止除使用天然饵料手竿垂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一旦发现非法捕捞,执法部门将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苏溪执法大队已联合苏溪镇多次开展渔业执法整治行动,针对涉渔违法行为高发易发时段和水域,以“电、毒、炸”为监管重点,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和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执法部门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禁渔区规定,切莫撒了渔网,自己落入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