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务人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城系公司”)以及债权人陈士进的预重整申请,义乌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并授权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预重整工作。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782民诉前调6911号通知书,对金城系公司合并预重整工作已于2020年12月30日进行了诉前纠纷多元化解登记,并确定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傅叔文、郭露,联系电话:13375798000、15825799375、0579-85123488;电子邮箱:945729994@qq.com,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1006号。申报债权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附利息的债权自预重整申请登记通知时起暂停止计息,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时,按照法院受理裁定书确定的日期顺延。具体申报事项与规则详见债权申报说明。金城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城系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