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没想到刚申请执行一个月不到就拿到了全部执行款,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太给力了!”近日,申请执行人陈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据悉,陈某系义乌市人民法院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前段时期,陈某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就向义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发起查询并冻结。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相关执行款就被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随即联系了陈某,让其核对金额与银行账户信息,并在执行款到账后第二天便发放给他。
去年以来,为着力解决执行案款滞留、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不及时、防范执行廉政风险等问题,义乌市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款快速发放机制。该机制通过进一步压缩时限、织密监督网络,倒逼提升发款效率。在新机制里,很多地方都明确了具体工作时限。如执行实施人员原则上应在知晓执行款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发起执行费用清算、执行款发放等工作;执行实施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且未说明理由报批的,法院将予以跟踪督办;无正当理由不发放的,纪检监察部门将视情做出相应处理。执行款快速发放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快了执行款发放进度,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提升了当事人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接下来,义乌市人民法院将积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