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2日在义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市“一二三发展战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绩效考评位列金华第一,取得省级以上荣誉65项,获评“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强化“政治担当”,服务全市中心大局

全力履职定站位。对标“重要窗口”建设和“两个样板”部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进行“定位、定向、定标”调研,落实3大块30项64条年度任务清单。严格执行向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出台义乌市贯彻落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检察护航区域发展、“重要窗口”建设、保护民营经济等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等专题交流3次。

扫黑除恶重质效。推进“六清”行动,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35人,批捕6件27人;受理审查起诉8件48人,起诉22件150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件4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0件63人,恶势力团伙案7件37人。重拳“打伞破网”,办理涉黑“保护伞”案件4件4人。

疫情防控勇作为。先后抽调97名干警分赴一线,累计参与抗疫行动300余次,并派员远赴贵州等地参加招工。严格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00件134人,一案入选最高检十大典型案例,检察官讯问短视频,在新媒体平台播放2.5亿次、转发1.25亿次。出台检察保障复工开市“12项机制”,制定打击涉疫犯罪协作办法,省院贾宇检察长作出批示肯定。

定纷止争破难题。围绕城市有机更新等领域,发出行政检察建议116份,推动堵点、难点问题解决。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18起。在办理上溪镇某村委会不服行政处罚调处案时,先后会商、专家论证8次,相关人员谈话15次,化解实质争议,有理有据有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践行“法治担当”,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深化办案质效。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871件1131人,批捕679件8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14件3737人,起诉1748件2542人。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28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5件,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成功办理金华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48件,其中非诉执行案件128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获评全省“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工作突出集体。

深化重点惩治。严惩“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办理86件166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办理174件190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办理823件896人。严肃惩处疫情期间驾车冲撞执法人员行为,快捕快诉,有力维护执法权威。

深化诉源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7.7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5.96%,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年案件量同比下降22.8%,稳步推进平安义乌建设。联合成立速裁中心,打造轻罪案件集中办理新模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布检察白皮书4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接待群众来访322件499人,化解矛盾130件。司法救助36人,发放救助金19.5万元。

深化治理研判。针对超载大货车易发重大交通事故隐患开展监督,推动执法部门专项整治。对寄递行业涉毒问题进行分析,联合会签纪要,建立“黑名单”预警机制。对客车托运不规范问题追踪亮剑,确保托运物品100%实名登记。对非法倒卖“对公账户”、市场经营户账户冻结等问题积极介入,推动形成解决问题合力。

三、干实“检察担当”,深耕监督主责主业

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6人,1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捕、追诉26人,一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对侦查活动中的问题,发送通知书27份,检察建议书17份。率先在公安机关基层办案站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联络点,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强审判、刑罚执行监督。对刑事裁判抗诉4件,对民事裁判提请抗诉29件。监督看守所收押人员2568人次,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1件11人,监督强制医疗8件8人。推动开展“判实未执”专项监督,落实收监执行30人,纠正一起判决生效后12年未依法执行案,督促对罪犯予以收监。

助力打造清廉义乌。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两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联合市监委出台意见,加强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同时,积极推动上下级院侦查一体化建设,有效构建反腐合力。

有的放矢保障民生。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2件104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开展医保基金专项监督,督促19人次退回套取的医保基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机补贴专项监督,查处11起骗取补贴行为,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50余万元,省院对此高度肯定。办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10件19人。全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中心,上线“童心守护”平台,获团中央肯定。

四、抢抓“发展担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围绕自贸区建设部署,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10条意见”,落实25项细化举措,持续打造十大标志性改革、十大关键性标准、十大针对性服务,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开展检察机关“重要窗口”与义乌自贸区建设课题研究,入选全省检察党建成果一等奖。

有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围绕“六稳”“六保”,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72件281人,落实“一企一档”,助企合规经营,一案获评全国十佳案例。深化“三服务”活动,成立检察护企讲师团,开发25个专题课程,为企业授课50余场。最高检“走近一线检察官”办案现场直播报道,阅读量超4000万次。

突出保护知识产权。牵头八家单位,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协同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4件130人,保护国内外品牌41个,线索流转96条,创建权利人数据90条,获评全省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

推动建立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召开首次府检联席会议,全市31个部门参加,建立具有义乌特色的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市委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参与,协调全市20多家行政单位,积极搭建政检信息衔接平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检察支撑。

五、严格“廉洁担当”,锻铸四化检察队伍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推动社会基层治理工作,定期报送终结性法律文书1127份,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337份、程序性信息4297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6次。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院班子成员分赴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编发法律风险防范宣传制品,送法下乡进村入企。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开展专项评查8次,评查案件701件,整改不规范问题70余处。对近三年办理的2719件不起诉案件,全面深入自查,剖析短板问题,并出台不捕、不诉、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标准,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案件“三个规定”,“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分级防控廉政风险,对存在“一家两制”中等风险的干警落实回避。全年接待律师1213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服务900余次,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创新打造检察“先锋文化”。践行党员干部“五(吾)带头”,组建义检突击队、调研队、实训队,拓展办案札记、员额讲坛、四慧课堂等子品牌,推进“检校合作”,提升检察核心战斗力。涌现出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全国法治巡讲先进个人、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全省优秀检察官等省级以上业务标兵22人次。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推动政法一体化单轨制改革,批捕、起诉等多项协同率达100%,单轨制办案模式全面铺开。依托司法“大数据”,探索构建“单元办案集成监督指挥中心”,融合监督办案指挥、社情研判治理等“五大功能”,努力打造检察“智慧大脑”。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积极创先争优,在服务大局、办案质效、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被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7次,入选全国、全省精品典型案事例23件,获上级记功表彰干警达31名,工作持续走在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仍有差距,法律监督的力度、精度、温度仍需提升;二是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等工作还有短板,司法规范化建设还需拓展;三是集成化办案、融合式监督创新不够,智慧检察赋能有待提高;四是队伍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依然存在,干警素能与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聚焦一个总目标、打造“九个中心”、打好“十五张牌”,开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起始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省委、金华市委部署和义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融合“四大检察”,拓展“十大业务”,全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干实“八八战略”义乌篇章、抢当“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紧扣“十四五”规划,在服务自贸区建设上明确新目标。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系统观念、中心意识、区域导向,锚定我市“十四五”规划部署,对标市委十项重点工作,找准检察工作与自贸区建设的联结点,培育具有“义乌标识”的检察创新品牌。积极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争先进位,力争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紧夯市域基层治理,在稳定社会环境上干出新作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党建+单元”巷战管理,严惩不利于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会同主管部门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实行“检察+网格”,主动对接乡镇“矛调中心”,持续发布检察白皮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进村入企活动,推动平安义乌建设。

三、紧抓检察主责主业,在建设法治环境上争取新突破。增强“首站”意识,立足“两个样板”城市建设,不断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化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监检协作,运用捕诉职能,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予以严惩。积极推进上下级院侦查一体化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围绕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精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推动问题解决。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旅游文化资源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单元办案集成监督指挥中心”,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四、紧跟经济发展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担当新使命。积极融入打造“三服务”2.0版,创新构建“四大检察”护航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平台区块高标准建设的“两中心两基地”。突出保护创新型、重点骨干龙头企业,加强对关键品牌、核心技术的保护,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扎实服务“双循环”。关注“数字经济”、物流行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慎用查封、冻结等措施,突出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帮扶。

五、紧盯纪律作风建设,在提振队伍素能上展现新风貌。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化党员干部“五(吾)带头”,做实“检心望道”,深化“香山思辨”,打造“义检先锋”。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专业办案团队,培育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纠正“四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负重拼搏,砥砺前行,抢当基层检察“重要窗口”模范生,为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2021-02-10 (2021年1月22日在义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89862.html 1 3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