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叶春丽
全媒体记者 王 婷
本报讯 自己的婚纱照,莫名其妙成了影楼的宣传照。日前,来自江西弋阳的熊先生来到稠城市场监管所投诉义乌某影楼侵犯其肖像权。
2020年7月,熊先生与妻子在义乌丹溪路上的一家影楼拍摄了一组价值7800元的婚纱照。按事先约定,选片结束后,摄影店删除了熊先生与其妻子相关的所有照片及底片。说来也巧,从没去过安徽的熊先生夫妇,竟通过当地朋友得知,两人的婚纱照出现在了安徽安庆的一家影楼橱窗上。一气之下,熊先生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其维权。
接到投诉后,稠城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他们的婚纱照确实是在我们店拍摄的,但选片结束后相关照片及底片我们都删了,况且安庆的那家店我们也不认识,照片确实不是我们传播出去的。”调解现场,摄影店许经理解释道。
“婚纱照只在你们店里经手过,现在莫名出现在安徽,怎么可能与你们无关?”对于店家的解释,熊先生表示不能理解。后经询问,许经理想起了一些细节。“去年那段时间店里比较忙,所以熊先生夫妇的婚纱照我们外包给了其他摄影团队。现在想来,照片应该是从他们手上传出去的。”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义乌的摄影店作为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应责任,致使熊先生的照片流出,被用于商业用途,构成对熊先生肖像权的侵权,应合理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经协商,许经理最终同意赔偿熊先生5000元人民币,对此熊先生表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