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讯 员 陈振龙
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上溪中队在G235与G527国道岔口上溪高速公路出口处,查获了一辆没有年审的小型货车。经仔细检查,交警还发现这辆车已达到报废年限,因驾驶人无法提供有效证件,于是交警暂扣车辆并将驾驶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该车辆驾驶人龙某,来自贵州铜仁。2017年2月,龙某从老乡处花了1.2万元转手买来车牌号为浙G23829的小型货车一辆,此后,龙某用这辆小货车给义乌某快递点送货,但车子买来不到三个月,龙某就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从此车辆也就一直没有办理过审验手续。
去年5月31日,该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该车辆被查获当日,龙某正驾车从江东街道到上溪某包装企业上班,途经上述路段时被交警查获。龙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及驾驶报废车辆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