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警官,我来报案,我种的韭菜被人偷了。”5月8日,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接到了市民张某某的报案。
张某某一家是做烧饼生意的,韭菜是做饼馅的原材料之一,所以他们在后宅街道深塘下村对面的土地里种了不少韭菜。8日上午,张某某发现自家韭菜地里一片狼藉。张某某还称,自家韭菜地里从4月开始就陆续有韭菜被盗,前后加起来将近有200斤左右。
随后,民警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实地勘查,通过其他村民提供的线索,民警初步估计最近一次案发时间为8日凌晨,由于案发地点位置偏僻、灯光昏暗,附近又无社会监控可以利用,侦查难度不小。但是,报警人的韭菜地刚好在省道边上,侦查员分析如果是外面的人过来偷总会有交通工具的,便着重对能够进入该田地区域的马路监控进行排查。
果然不出所料,通过查看监控发现,5月8日凌晨1时02分许,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瓶车停在了省道边,有两个人往田地里进去。过了二十几分钟后,两个人手上拎着好几袋东西出来,把东西放到车上后二人离开。侦查员分析,从案发地方向出来的人员手上拎着的应该就是韭菜。随即,侦查员对这两辆车一路监控倒查,并确定两辆车最终消失在后宅街道俊塘村附近。
“这两个人凌晨才回家,三轮车上又有锅之类的东西,很可能是摆夜市卖吃的,这会儿应该都还在家里。”民警当即组织人员去俊塘村寻找车辆。刚走到村里,就发现在一农户家的后面停着其中一辆车,立即对周边几幢房子进行查找,发现前面一农户家里一楼门口停着两辆烧烤车。民警走进去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串韭菜,家里还放着两袋韭菜。
随后,民警将屋内人员进行传唤。经审讯,违法行为人徐某甲、徐某乙是两兄妹,两人交代了多次盗窃韭菜的事实,盗得的韭菜都用于自己经营的烧烤摊贩卖。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甲、徐某乙因盗窃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