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吕兴文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明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廿三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叶迪龙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