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龚婵娟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5月18日8时许,在西城路与绣湖西路交叉口附近,一辆银灰色皖字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上,有人摇下副驾驶室车窗,往窗外投掷塑料袋等垃圾,被巡查经过的执法队员发现。
市执法局北苑大队的执法队员迅速对现场进行视频取证,果然又见对方从车窗内相继扔出了牛奶盒等垃圾。随后,执法队员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询问调查。
据调查,这起车窗抛物的当事人张某因早起赶工,买了早餐就在车上解决。为图方便,其在吃完食物后并没将垃圾进行收纳,而是随手将塑料袋、牛奶盒等垃圾往窗外扔,没想到就被巡查的执法队员抓了个现行。最终,张某在执法队员的监督下,对自己抛洒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办理了车窗抛物案件15起。“车窗抛物的杀伤力不容小觑,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表示,车窗抛物不仅危害大,还影响了城市文明。之前我市曾多次倡议广大车主自觉抵制车窗抛物,但在日常巡查中,仍不时会发现往车窗外随手扔垃圾的现象,被扔的垃圾中以烟头、废纸、塑料袋、饮料瓶居多。由于车辆行驶迅速,抛物行为常在瞬间发生,取证困难,处罚不易,更多的还是要靠广大车主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