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生

垃圾投放管不牢 企业担责受重罚

▢ 通 讯 员 孙春燕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8月5日从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获悉,该大队近一个月已办理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9起,相关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1起。

自《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高标准、严要求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不少企业垃圾分类意识淡薄,监管仍存在不足。为此,连日来,廿三里大队依托“党建+单元”,联合街道城管大队等部门多次开展集中执法查处行动,严管重罚整治企业垃圾分类乱象。

近日,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兴东路某织带有限公司内虽设置了垃圾分类投放点,但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导致垃圾桶内快餐盒、塑料袋等其他垃圾与易腐垃圾混合投放在一起,且垃圾分类点位设置也不够完善。该企业涉嫌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整。

2021-08-06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43619.html 1 3 垃圾投放管不牢 企业担责受重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