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喂,110吗?楼上扔下来的东西把我的车砸了!”近日,市民胡先生打电话向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胡先生颇为愤怒地向民警表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知是楼上的哪家住户,经常从楼上扔八宝粥罐子下来。过路人稍不留神就会被砸到,这次还砸到了他的车前挡风玻璃。
胡先生母亲及其妻子在一旁猜测,“肯定是三楼那户!我看见他家灯亮着!而且我隐约听到他们家人在说‘快把东西收拾掉’。”随后,民警前往三楼搜查,但并没有找到八宝粥罐子。三楼住户也表示不是他家扔的。由于没有实质性证据,民警只好作罢。
但到了下午,胡先生又报警了,称又有人往楼下扔八宝粥罐。民警到达现场后,比对发现两个罐子属于同一批次,基本确认应该是同一个人扔的。但民警现场观察发现,如果是三楼扔下来的罐子,应该是砸不到车的。
“会不会是二楼住户?”民警带着疑问前往二楼住户家,并在其家中发现了未开封的八宝粥。眼看证据确凿,二楼住户也承认了是他吃完之后把罐子往窗户外面扔。随后,民警对二楼住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随意丢弃垃圾,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