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广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新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变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采集点位:诚信大道廿李线(电子警察),稠州中路民主路梅园小区路段(逆向)。公告五日后,上述路段的监控采集设备开始工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2021-08-12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45623.html 1 3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