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管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义乌市人民法院决定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请未办理诉讼费退费的当事人,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现场等方式联系承办法官,及时办理退费或领取手续。
二、请有应缴未缴诉讼费的当事人,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现场等方式联系承办法官,及时进行缴费处理。未及时缴纳费用的,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并视情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逾期未办理退费或领取手续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依法将诉讼费予以提存或上缴财政。此后申请退费,将按照有关规定以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处理。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579-85328298
义乌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