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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公示

浙江弘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施工的义乌市公安局汽车修理厂搬迁工程,已于2021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工程为合格工程,该工程中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款发放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之日起20天内向浙江弘成建设有限公司总部义乌市佛堂镇大成路475号投诉,投诉电话:0579-89923907,逾期不予办理。

浙江弘成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10-16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65613.html 1 3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