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灵活就业人员下月社保费有变化

需征收11月缴费额和1-9月补差金额

▢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从义乌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税务部门将于12月1日后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征收11月缴费额和1-9月补差金额。11月30日前,相关参保人员务必要在相应社保扣款银行账户存足款项,避免因银行账户金额不足导致社保欠费,影响社保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按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公布的省平工资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并补收差额。据了解,2021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9783元,下限为每月3957元,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712.26元。

其中,2021年1至9月按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等)的,若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3957元(即每月缴费高于712.26元)的,不做调整;若低于712.26元的,则提高到新标准并补收1-9月差额部分。

举例来说,老张已按灵活就业参保多年,其缴费基数为3330元/月,所以现在需补差的金额为:1015.74元【(712.26-599.4)×9月=1015.74】;小李是今年1月新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的,其缴费基数为3322元/月,因此需补差的金额为1028.7元【(712.26-597.96)×9月=1028.7】。

在此,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如对有关申报事项有疑问的,可致电0579-96150咨询。

2021-11-29 需征收11月缴费额和1-9月补差金额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78996.html 1 3 灵活就业人员下月社保费有变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