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涧云
全媒体记者 卢丽珍
本报讯 “义乌市信用中心温馨提醒:义乌市家聪汽车维修服务部,根据《义乌市公共信用评分办法》规定,您有新增不良信息,当前信用分为**.0,请登录‘浙里办’(原浙江政务服务)App或关注‘信用义乌’微信公众号查看详情。”日前,义乌市家聪汽车维修服务部负责人周某收到了一条来自义乌市信用中心的短信,发现自己经营的汽车维修服务部的信用等级被降低了一档,查询后发现,原来是自己办理行政审批时作出了不实承诺导致的。这是全市首例信用承诺失信惩戒。
原来,10月12日,周某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向市交通运输局办理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签订了书面《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书》,承诺满足办理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约定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当场就作出了准予备案的决定。完成备案后,市交通运输局稠江执法所对家聪汽车维修服务部进行了检查,发现其经营场地等条件并不符合备案标准,多次督促其限期整改,但该服务部最终仍无法达到备案标准。于是,市交通运输局将该不良信息上报至了义乌市信用办。
据悉,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办理制度》,按照该制度,“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信用评级在良好及以上的个人、B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时,承诺符合办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予以即时受理、决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申请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按上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根据《义乌市公共信用评分办法》规定,申请人通过信用承诺制办理行政审批时,如提供虚假材料、作出不实承诺,骗取证照的,将被采取信用等级降一级,并限制享受信用承诺审批绿色通道6个月的惩戒措施。目前,全国正在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主题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将行政审批信用承诺相关政策的宣传作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窗口人员提醒告知、执法人员上门讲解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
周某获悉信用等级被降档的来龙去脉之后非常懊悔,表示今后将会好好珍惜自己还有企业的信用分,争取尽快把被扣掉的信用分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