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民生

文明养犬

我市违规养犬专项整治启动

▢ 通 讯 员 罗雪飞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你此次携犬外出时,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采取其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该行为违反了《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现依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拟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300元整的行政处罚。”“唉,我接受处罚,没想到现在农村都管得这么严了。”

11月30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执法队员向赤岸镇南杨村朱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据悉,这已经是当月赤岸大队送达的第13份违规养犬处罚告知书。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在送达告知书的同时,执法队员还与当事人签订了《文明养犬承诺书》。

据了解,这是我市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的一项新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近日,市执法局拉开为期两个月的违规养犬专项整治序幕。专项整治期间,执法部门以流浪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现象为重点,严厉查处违规养犬行为,捕捉收容流浪犬,努力营造文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为使行动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对违规养犬行为实施“五个一律”:对狂犬一律实行捕杀;对流浪犬一律实行收容;对超养犬只一律没收;对未办理养犬登记、超养犬只、未牵绳遛犬、禁遛区遛犬、未戴犬牌、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法行为一律处罚;对违规养犬行为应当进行现场办案,无法现场办案的一律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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