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讯 员 傅亭如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我平时节约惯了,觉得瓶子里还有些液化气,不用掉可惜了,就把燃气瓶放倒使用。你们这么一解释,我才明白,原来这样做有安全隐患。”12月7日,家住苏溪镇好派路的一家餐饮店的店主周某对前来检查的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队员感慨地说。
为了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燃气事故发生,连日来,市执法局深入开展燃气专项执法行动,严抓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燃气瓶“倒卧”使用
这样“省钱”太危险
市执法局部署各大队按照网格辖区,对各餐饮店、夜市餐饮经营摊点燃气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查看燃气瓶存储地是否安全,重点整治使用过期燃气瓶、违规安装改装燃气设施、用违规方式使用燃气等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队员当场要求经营户进行整改,并明确告知与燃气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常识以及注意事项。
执法队员介绍,最近气温骤降,餐饮店消耗的燃气量显著增加,同样一瓶燃气,夏季能用两个月,冬季却只能用一个半月。个别商家为了省钱,就盯上了钢瓶内的残液,采用“倒卧”方式,尽可能充分利用燃气瓶内的液化气。殊不知,这种行为极度危险,气瓶“倒卧”后,瓶内液态石油来不及气化,很容易就流至减压阀,迅速膨胀,撑破软管,造成液体严重泄露。此时如果遇到明火,就会引起爆炸,安全隐患非常大。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有不少商家为了充分使用燃气实现“节俭”而冒险违规操作,最终都将为其错误行为“买单”。义亭镇甘川路某餐饮店就为了节省一点钱,将燃气瓶“倒卧”使用,被义亭执法大队执法队员逮了个正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餐饮店将面临被罚款5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燃气瓶存放超标
这种“侥幸”太要命
除了餐饮店以外,瓶装燃气经营门市部也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对象。在各门市部,执法队员重点对以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无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瓶装燃气,是否存在燃气倒灌行为,有无违法经营工业气体,有无使用超期、报废钢瓶充装燃气,是否存在超标存放燃气,瓶装燃气行业经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要做好这些燃气瓶的登记入库工作,送气工上门时也要做好登记,燃气销售必须执行实名制。”稠城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辖区检查时提醒各燃气门市部负责人,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好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同时,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的时候,必须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规程操作,以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尽管执法队员每次检查都不忘进行燃气安全生产的宣传与教育,但还是有个别燃气门市部的人心存侥幸。执法队员在稠城街道春江路某燃气门市部检查时,就发现该门市部擅自将36只15公斤装的液化气实瓶放置在后门平房内,已超过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可储存28只15公斤已充装燃气瓶的核准量,超量储存8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该门市部因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燃气安全无小事,尤其要严抓秋冬季用气安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从今年10月以来,市执法局共出动5000人次检查燃气经营和使用情况,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和站点、重点用户及管道燃气设施4500家次,查扣燃气钢瓶200余只,处理燃气类违法案件70起,罚款14.15万元。
市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眼下正值寒冬,燃气管道容易变硬变脆,一定要定期仔细检查与燃气瓶相关的阀门、管道,零件坏了要及时更换,应选择去正规站点换气,并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