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广告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新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告。

采集点位:新马路新马路菜市场(违停),朝阳路培德路(违停),官塘路官塘幼儿园门口(违停),稠关一街稠关菜市场东门(违停),稠关一街稠关菜市场南门(违停),稠关一街6号(违停),文昌路2号(违停),文昌路石鱼路(违停),国贸大道宾王路往金华方向下国贸(禁货),国贸大道丹溪路往杭州方向上匝道(禁货),国贸大道城中路往杭州方向上国贸(禁货),国贸大道城中路往金华方向(禁货),国贸大道稠州路往杭州方向(上国贸)(禁货),国贸大道稠州路往金华方向(上国贸)(禁货),国贸大道稠州路往杭州方向(下国贸)(禁货),国贸大道稠州路往金华方向(下国贸)(禁货),国贸大道新科路往杭州方向(上国贸)(禁货),国贸大道新科路往金华方向(下国贸)(禁货),国贸大道新科路往杭州方向(下国贸)(禁货),国贸大道新科路往金华方向(上国贸)(禁货)。公告五日后,上述路段的监控采集设备开始工作。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3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86486.html 1 3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