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2年1月5日,义乌市雨鸿蔬菜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2020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请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2022年1月29日前履行补报年度报告、变更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或经营场所等法定义务。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名单可在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专栏或扫左图二维码查询。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