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自2022年4月19日16时起,划定义乌市上溪镇毛塘楼村、萧皇塘村、南平村、新民村、下宅村、沈宅村、同心村、寺口蒋村、和平村、潜溪村、三和村、溪田村、荷市村、水碓村、苦竹塘村、塘西社区,义亭镇早溪塘村、先田村、西楼村、上滕村、下滕村、下店村、车路村、上宅村、青肃村、畈田朱村、西田村、陇头朱村、江岸村、叶前村、枧畴村、杭畴村、缸窑村、上胡村、前屋村俞村自然村,佛堂镇的泽塘村、葛仙村、金山村、南埠头村、花园口村、上村村、寺口村为疫情防控协防区。
协防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含商超)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协防区内人员19日至21日连续三天每天落实一次核酸检测。
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