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陈洋波
本报讯 连日来,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结合“一村一警”机制,深入辖区,对非法种植罂粟情况进行走访摸排,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4月17日,私自在田里种罂粟的陈某,受到公安机关罚款300元的处罚。
当天,义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后宅街道新华村的田畈里种植了22株罂粟。通过对周边村居的走访,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陈某,并于当日下午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据陈某交代,今年2-3月份,她在某花坛边看到一个罂粟壳,想着自己经常会有关节疼痛,据民间偏方记载罂粟壳具有止疼效果,于是她就把罂粟壳的种子撒到了新华村村口路边自家的田里,后来就长出了20多株罂粟。她本想种罂粟用来治病,没想到涉嫌违法。
“对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公安机关一直从严打击。根据相关规定,种植一株罂粟也是违法。”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在一律强制铲除的同时,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公安机关对陈某处以罚款的同时,也对她进行了禁毒宣传教育,并勒令其当场将罂粟苗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