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我市制定小微企业园安全管理“双12清单”

▢ 全媒体记者 王婷

本报讯 针对小微企业园安全管理水平低及安全生产“不想干、不会干、不知干什么”的问题,日前,我市制定了小微企业园安全管理“双12清单”,明确小微企业园和入驻企业12个“不得”和12个“必须”,实现“清单式”安全生产精准管理。

根据清单,明确小微企业园在园区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园区管理制度台账、安全责任书签订、应急处置演练等方面12个“不得”。如不得随意改变园区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得臆造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台账,不得与不同部门、岗位签订同一内容的安全责任书,不得以口头告知代替现场检查等。

对于入驻企业同样明确了12个“不得”。如不得未经备案允许,擅自进行室内装修和隔断、隔层,不得使用易燃类材料作为装修的饰板或隔断,不得遮挡、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不得使用国家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等。

此外,小微企业园和入驻企业还分别有12个“必须”。如小微企业园必须要明确园区的管理方,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管理架构;必须要健全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园区管理制度和台账登记,严把园区企业入驻的安全审核管理关口,建立健全入驻企业一企一档,并实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等。对园区入驻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宣贯、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都有明确要求。在入驻企业12个“必须”中,清单明确企业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登记,严格危险作业审批,必须定期检测特种设备及确保安全设施、设备有效,必须持有效作业证件,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

2022-06-17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40364.html 1 3 我市制定小微企业园安全管理“双12清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