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种青蛙,成为一些城市的一道风景。若问蛙们是不是见世间害虫多了,出来保护生态环境?错!他们是人,是人扮的蛙!若问他们如此招摇,是否收入高得不行、富得流油儿抑或图个新鲜好玩儿,闲着没事出来装点城市愉悦公众?又错!他们是拖“人均收入”后腿者,手中乏用,囊中羞涩,甚至生活困难,才身穿青蛙玩偶服,脖子上挂个收款二维码,肩挎手拎一群小青蛙玩偶叫卖,故而叫“卖崽青蛙”。“卖崽青蛙”哪儿热闹往哪凑,哪儿人多往哪钻,不论白天夜晚。若问“卖崽青蛙”是否如某网站定义“新业态职业”?告诉你,还是错!无论贩啥卖啥,化妆与否,都依然是贩夫走卒,只不过现代艺术化了而已。
“卖崽青蛙”因造型的蠢萌和有趣的互动,吸引了不少粉丝,给单调的生活带来一种变奏。但不少蛙蛙也遭驱赶。3月6日,某地一只蛙蛙被城管抓住,责其面壁思过。近日,另一地又有只蛙蛙被城管截住,当场褪去“蛙皮”。蛙蛙到底错在哪里?引发热议。5月12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回应:“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这就是说“卖崽青蛙”违规。但他也表示,这种“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违法行为,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约谈警告的办法来解决。如果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那么我们基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说明监管和处理还算柔性。
“合法不合理”与“合理不合法”,是史不绝书的普遍问题。“合法不合理”易逼出恶果,古今中外,不胜枚举。然即便是“合法又合理”,若置立法本义于不顾,专门寻章摘句,将其变为“治”善良无助之辈鸡蛋里挑骨头的工具,也难免激起矛盾。“善法”“善”执,方能让人感受社会的文明,人间的温暖。
“卖崽青蛙”被执法,反映的是民生与环境秩序的矛盾。正确处理这个矛盾,既要地摊经济烟火气保民生,又要管理规范有秩序顾环境,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情怀。毕竟,法规是根据普遍情理制定的,执法要考虑情节因素及其后果,是导致火灾爆炸还是或影响一点市容秩序;毕竟,生存生计高于环境优美,小青蛙玩偶是一种送手上才有人买的可有可无小玩具,并非“规定时段”到“特定区域”购买的生活必需品。而“卖崽青蛙”这种游商存在的本身,反倒更像是必需的生计。明白了这些,对其如何管理,也就清楚了。
法谚有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其实,“善法”之“善”,不仅在于“立”,其效果更有赖于“善”执。对“卖崽青蛙”柔性执法,既符合立法的本义,又体现人性本善的天理,此柔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