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驿站

对家暴说“不”,你可以更勇敢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特别报道

反家暴巡回宣讲。

“家丑不可外扬”“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这些对于家庭暴力的“劝导”,你是否有些耳熟?

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根据全国妇联统计显示,我国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多数受害人为妇女、儿童等。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发生在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受害者85%以上是女性。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家暴受害者很少想过寻求心理咨询、家庭治疗,而绝大部分家暴的形成,却与心理因素有关。

丈夫歇斯底里,妻子对生活失去信心

佩林(化名)与丈夫结婚十几年,婚后两人一起到义乌务工生活。这两年,因为经济压力导致双方矛盾升级,丈夫多次对妻子和女儿的住处进行破坏,造成佩林与女儿总是担心受怕,无法正常生活。

在佩林的记忆中,她和丈夫从结婚起就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丈夫脾气暴躁,极易情绪失控,严重时会对她拳脚相加。有一次,佩林为躲避暴力伤害独自去外地亲戚家散心,丈夫坚定认为“她跟人跑了”,非常气愤,后因女儿年幼需要照顾才将她接回,但此后总怀疑她跟异性关系不正常。这段婚姻中,她已被家暴多次,多年来几乎都以“孩子小、不想因家庭破碎影响孩子成长”而容忍下来。

去年下半年开始,丈夫暴力行为越来越频繁,发怒时会将她的衣物扔出去、赶她走,并表示不会分任何财产给她,试图通过剥夺财产的手段迫使她就范,也常对她恶语相向,女儿考试成绩不好时,直接翻脸对着她大声吼叫,这让佩林感觉自己毫无尊严、生活无望。她也曾因不堪忍受暴力提出离婚,但都被拒绝。今年8月中旬,她害怕至极,内心挣扎、迷茫、犹豫,觉得日子太煎熬,最终选择了报警。

为依法维护被家暴人的合法权益,义乌妇联“家事和姐”工作室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充分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分别对夫妻双方做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讲道理、讲感情等方式,对夫妻二人普及新《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并对丈夫进行批评教育,劝导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多沟通交流,学会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佩林丈夫表示愿意尊重妻子的意见。

“父母吵架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家庭矛盾会对孩子发育以及身心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义乌妇联“家事和姐”工作室负责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舒然表示,在孩子眼中,歇斯底里的父母会造成孩子性格存在缺陷、亲情淡漠、缺乏安全感,严重的甚至抑郁等。孩子在目睹家长家暴之后,家长要特别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如果孩子出现性格或者心理上的改变,一定要引起重视,减少不利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孩子会将父母之间的暴力归因到自己身上,缺乏安全感,并且学会以暴力解决问题,同时对婚姻产生恐惧。情感修复期间,家庭可以组织一些亲子活动,或者分别与孩子过一次特殊时光,从细节上让孩子感受到爸爸妈妈的爱,重新感觉家庭温暖。

妻子不吃肥肉,丈夫开始家暴

晓婷(化名)在遭受家暴后,选择独自承受这份痛苦,因为职场上光鲜的她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家暴受害者,甚至连最亲近的胞妹都难以启齿。

在义乌妇联“家事和姐”工作室,不堪痛苦的晓婷和志愿者含泪道出了自己的心酸过往。“我和丈夫是在恋爱半年以后结的婚,谈恋爱的时候他给我感觉又温柔、又体贴、斯斯文文的,反而衬托得我挺粗枝大叶。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婚后,丈夫会因为我不吃肥肉而大打出手。”晓婷回忆,或许丈夫的暴力倾向早有迹可循,但是当时陷入爱情里面的自己并未想太多。

婚后,丈夫露出了专横、暴躁、偏执的一面。“一开始我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他如此转变,后来才发现,他本来就是一个专制的人。”晓婷清晰记着,丈夫第一次对自己动手,是在婚后两个月的一个夜晚。

“我从小不喜欢吃肥肉,那天晚上家里做了红烧肉,我把瘦肉夹起来吃了,把不吃的半块肥肉留在餐盘里。没想到,丈夫对我不吃肥肉极度不认同,他不允许我离开餐桌,除非吃掉盘子里所有的肥肉,见我没有理会,竟然直接将剩余的红烧肉倒在了我头上。”晓婷说,更可怕的是,他还要求自己必须向他承认错误,并承诺今后一定吃肥肉。

当晓婷在极度惊吓情况下做出承诺后,丈夫又马上变回体贴、温柔、斯文,第二天还买了鲜花取悦她。从此,晓婷的梦魇开始了。只要违背丈夫的意愿,轻则责骂、重则殴打,最后还必须以她承认错误告终。晓婷试图离开他,可是他却威胁:“如果你敢走,我就毁了你全家!”

自那以后,晓婷只能用长衣长裤遮掩身上的淤青和伤口,尽量顺着丈夫的意愿。“只要我完全顺从,他就会变回正常的样子,有时甚至给我造成一种错觉,他的暴戾是我造成的,只要我乖乖的,一切都不会发生。”晓婷无助地望向志愿者,“求求你们,救救我!”

杨舒然分析,晓婷丈夫心理机制中既有非黑即白的价值取向,又具有极强的控制欲,而他之所以选择暴力为呈现价值、降低焦虑的唯一途径,是因为他并不认为有任何其他可选方案。建议晓婷先离开丈夫一段时间,从而打破形成多年的“施暴—被虐”循环模式,让被虐者在独处中结束心理退却,重启心理成长。同时,调整“他之所以对我那样,是因为我做得还不够好,只要我够好,他就不会再这样对我了”的错误认知,重获自我保护、自我认同的能力。如果家庭暴力已威胁到人身安全,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妇联+”多元调解,更好守护“她”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妇女各方面权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意识,更好地推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市法院、市妇联联合挂牌成立“妇女权益保障服务站”共享法庭,配备女法官和女庭务主任,并设有一个20平方米的数字审判庭,专门负责涉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主要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零距离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

在义乌,妇联系统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司法多元调解体系,在完善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作的同时,联动司法部门在市级、镇(街道)、村(社区)层面分别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初步构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多元化解格局。除接单调处外,婚调室姐妹还充当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员”,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发现问题及时报给社区民警,并做好先期控制和化解工作。

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从思想上要排除顾虑,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勇于自我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在遭遇家暴时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保留相关就医手续凭证,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在遭遇家暴后,也可以向村(社区)、民政、妇联等部门投诉或者求助,造成人身威胁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有期徒刑、拘役等处罚。

家庭暴力并不是家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以及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面对家暴,我们不能妥协、沉默,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师观点

遭遇家暴后该如何走出阴影?

“遭遇家庭暴力后,会让我们对人际关系产生不信任和恐惧的心理,难以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贾春梅表示,遭遇家暴是一种不幸的人生体验,确实会给女性朋友身心造成很多伤害,但与此同时,它也会促使我们在痛苦中学会自我反思,进一步促进自我成长,比如,让我们学会如何更好地处理夫妻矛盾,怎样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等。

家暴给人带来巨大创伤,心理有创伤后会有应激障碍,被家暴者容易回忆遭遇家暴的情景,从而引起痛苦反应。同时,被家暴者警觉性会提高,哪怕对方抬一下手都会有本能反应,甚至不想回家,不想回到那个曾经发生家暴的地方。如果不能远离,如何回归正常生活呢?

贾春梅建议,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缓解心理压力,增强自信和自尊心,例如参与公益活动、参加社交活动、与亲朋好友聚会等,这些活动可以让我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重新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假如因家暴产生的害怕、恐惧、担心、抑郁、失眠等心理问题已影响日常生活,也可向社区的心理专业社工、医院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等寻求专业心理帮助。

生活中,遇到“暴”风雨时,常常会让我们措手不及,但只要做好防范意识和准备工作,那么风雨后的“彩虹”,也必会让我们欣赏到不一样的风景。

2023-11-25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特别报道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406744.html 1 3 对家暴说“不”,你可以更勇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