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郑雯) 7月26日上午,我县两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拍卖成交。这是本轮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我县稳妥审慎推进入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
首批两宗土地的成交,是我县探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标志性成果,意味着“五块地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拍卖出让的两宗地块分别位于中村乡张村村和村头镇上村头村,面积分别为1075m2和2783m2,成交价款分别为56万元和44万元。两宗地将用于建设梅花诗谷——森林科创康养基地和现代农业共富实践区,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就业岗位60人以上。
据悉,我县在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广泛吸纳总结省内外先行试点地区成功经验,与浙江农林大学开展“县校合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探索方向,筑牢入市基础,科学制定《开化县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开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引》和《开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在试点中,我县紧紧围绕着“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等关键问题探索实践,并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特色做法:一是明确“入市用途”和“谁来入市”。在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入市土地的用途、主体及其责任。二是完善用地权能和交易规则。完善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流转权能。拓宽入市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工作。三是 创新入市途径和收益分配。积极探索提升乡村空间合理性的“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以实现农村土地成片开发的规模效应。建立了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四是重视集体决策和民主管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充分吸纳农民意见,以此激发乡村基层治理的合力,助推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实现乡村“民主赋能”。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我县将持续推进入市试点工作,唤醒原本沉睡的土地资源,实现资源价值增值、集体增收、企业增效,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内生动力,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形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助推乡村振兴的“开化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