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社会保险、就业信息系统全省集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影响吗?
答: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就业信息系统全省集中是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统一全省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系统上线后,不影响参保单位、个人的社保权益和就业创业政策享受,但在一定程度上业务经办有所变化。如我市社保网上办事系统将停止运行、自助服务设备操作界面有所变化等。
问题二:本次社保、就业信息系统省集中停机时间是多久?
答:2020年10月20日17时至2020年11月6日8时。
问题三:停机切换期间,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社保业务?
答:停机切换期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正常开放,但因系统停机无法开展查询及具体业务办理,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可能选择其他时间办理有关业务。如确需办理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待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业务处理。
停机切换期间,“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将暂停开展社保业务。
问题四:停机期间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增减、建筑工伤、实习生、超龄人员、退休返聘等单工伤保险?
答:按原经办流程正常窗口受理相关材料,如果遇到节假日可通过电子邮箱申报,并在当月结算期前补报纸质材料,核定参保时间以窗口受理时间及企业上报邮箱时间为准,邮箱地址:877415850@qq.com。
问题五:停机期间新增企业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答:停机期间,社保将暂停所有对外部门系统接口,企业开办一件事无法及时登记。待省集中系统上线后系统自动获取停机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新增企业相关信息并同步登记参保信息。
问题六:停机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10月参保业务?
答: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窗口进行登记,待11月6日系统升级完成后社保经办部门按正常缴费基数及比例补缴10月份社会保险费。
问题七:停机期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办理参保?
答: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业务仍由各村(社区)代办。
问题八: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有无影响?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已实现全省集中,此次停机切换不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系统。
问题九:社会保险、就业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参保人员有哪些途径可自助办理社保、就业创业业务?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相关个人社保、就业创业业务。如需要打印“参保证明”“养老金发放明细”等,申请“失业补助金”“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在线办理。
问题十:停机期间转移接续业务如何办理?
答:转移接续业务停机期间无法办理。省系统集中后省内转移业务可不必办理,系统会自动归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最后待遇地负责归集;省外转移接续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待省系统上线后主动与参保人员对接,符合转移条件的,社保机构通过人社部平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问题十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养老待遇发放会有变化吗?
答: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后,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标准和发放账号,发放时间仍为每月15日前。
问题十二:10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待遇发放时间有何影响?
答: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所属期调整原因,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应缴的社保费,税务部门在次月征收,养老待遇将在征收的次月补发。
9月、10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待遇12月补发。
停机切换期间办理企业退休待遇新增、调整、暂停、终止等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予以收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处理,12月补发(或补扣)待遇。
问题十三:停机切换期间,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如何办理?
答:停机切换期间窗口正常受理,待省集中系统上线后予以办理(受结算期影响,定期待遇需12月份发放并补发)。
问题十四:系统切换期间,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和发放有没有影响?
答:正在待遇享受期间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系统切换前刚申请待遇的人员,系统上线后可按流程正常发放。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受理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请,申请人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窗口预收资料并登记备案,待新系统上线后将及时办理并主动告知办理结果。
问题十五:系统切换期间,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申请和发放有没有影响?
答:因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前需要公示7个工作日,故系统切换开始日期前两周申请的技能提升补贴业务,发放时间延后至系统切换完成后一周内。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受理技能提升补贴线上申请,申请人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窗口预收资料并登记备案,待新系统上线后将及时办理并主动告知办理结果。
问题十六:系统切换期间,就业创业相关补贴如何申请?
答: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受理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线上申请,申请人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预收资料并登记备案,待新系统上线后将及时办理并主动告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