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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共建共享文明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评论之三

□本报评论员

三年时间倏忽而过,但是若将其换算成我们一起创城的日日夜夜,细数付出与收获,那将是许多人终生难忘的过往,也将是我们这座城最深刻而生动的记忆。

全国文明城市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在通往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之路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人与城市的和谐共生,促进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与我们提出的建设海上花园会客厅、打造“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用战略眼光来谋划,用统筹思维来推进,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升城市文明的重要途径、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增强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契机,实现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良好的城市生态离不开精细化管理,这也是巩固优化创城成效的有效保障。三年创城中,我们探索、创新、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些城市治理的良法良策是实践的积累、民智的结晶。今后,我们要对这些制度进行梳理总结,建立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同时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实现管理精细、精准。

人民群众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推动者,也是创建成果的最终受益者。因此,在提升城市文明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把“为群众解难、让群众方便、使群众受益”作为基本准则,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文明创建的成果。同时坚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共建共享文明城的过程中,引导民风、发掘民智、凝聚民心、汇聚民力。

城市发展无止境,创城赋予了我们一个新的起点,让我们可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然后脚踏实地再启征程!

2020-09-2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评论之三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44205.html 1 3 持之以恒共建共享文明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