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荷
近日,《舟山晚报》刊登了碧水蓝天小区一车主因停车事宜、堵门影响他人出行的报道。虽说这种行为不理性、不可取,甚至违法,但究其原因在于小区停车位购买价高、租费不合理,及小区车位配置率不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增多,一户两车的也不在少数,这导致居民对停车位刚需的增加。而小区停车位购买费用畸高不下,一个车位购买价基本在10万元左右,每年还要支付管理费。这对大多数居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从近几年新建小区来看,地下车位空置率达40%至50%。房地产商为促使业主购买车位,宁可空置也不愿降价。车位购买费和租金偏高,降低了居民购买力,造成地下车位空置,地面、街面停满车,既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市容市貌。
小区停车位是住房的配套附属设施,笔者建议,房地产商在出卖时,应充分考虑城市配套建设需要以及大多数居民的购买力,适当让利于民,满足业主停车基本需求;对于购买第二、第三个停车位的,可适当提高费用;政府部门可出台相关政策,因势利导,形成政府、开发商、居民相对满意的购买价位,促进车位出售或出租,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城市管理压力,提高城市形象,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