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食用贻贝的历史可谓悠久。早在周代,已有庖人、渔人、鳖人等专门掌管宫廷膳食的职位,他们负责捕捉、烹饪包括贻贝在内的贝壳和各种鱼虾。距今两千五百年的先秦经典《诗经》也提到了被称作“玄贝”的贻贝。
随着捕捞技术的提升,唐宋时期,东南沿海的人们基本掌握了获取贻贝的方法。唐代四明籍中药学家陈藏器在其所著的《本草拾遗》中记录南方人特备喜欢食用贻贝,源于其“味甘美”。依据唐代文学家韩愈创作的《韩昌黎集》以及纪传正史《唐书》等典籍记载,明州(今宁波、舟山一带)地区的贻贝品质优良,每年都会与蚶子、蛤蜊等海鲜一道进贡至朝廷。诗人白居易也曾撰写文章讲述明州地区进贡的“海物”因为保鲜技术有限,腐坏速度极快,所以要求运输的车队抓紧时间,“日驰数百里”送往京城。时任华州刺史的孔戣认为长途运输这些海鲜,“道路役凡四十三万人”,耗费民力,便上奏唐宪宗免除纳贡。虽然自此免于进贡,但明州地区贻贝的“贡贝”“贡干”美名依旧流芳至今。
唐代的食疗学家孟诜在《食疗本草》中首次将贻贝干制品正式命名为“淡菜干。”至于贻贝为什么会被称作“淡菜”,众说纷纭。韩愈认为贻贝起初是散居在东南沿海的“蜑户”在从事渔业捕捞工作时经常食用的水产,价值低廉,“贱之如菜”。所以取名“蜑菜”。清代官员阮葵生在笔记小说《茶余客话》中为此补充:因“蜑”同“淡”音,“遂讹为淡”,才有了“淡菜”这一说法。
清代画家兼生物爱好者聂璜有另外一种说法,他认为贻贝生长在潮汐之间,“其性必嗜淡水于泉石间,故恋恋不迁”,因而得名“淡菜”。民国时期的徐珂也有自己的理解,他在《清稗类钞》中认为贻贝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源于其在晒干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加入食盐。相较于后两种说法,笔者倒是觉得韩愈所处时代与孟诜更近,说法上也更为贴切一些。
宋代的人们又给贻贝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壳菜”,宝庆年间的《四明志》就记载了这种叫法,并记录其外形类似“珠母(即能产珍珠的蚌)”。不过,“淡菜”之名远比“壳菜”更为响亮,还屡次被后人写入诗词歌赋当中。宋代文学家孙光宪认为“晓厨烹淡菜,春杼种橦花”是人生快活无忧的象征。以《爱莲说》闻名于世的文学家周敦颐极其喜爱食用贻贝甚至到了“停杯厌饮得醪味,举筋常餐淡菜盘”的地步。
明代的鄞县人屠本畯是十足的老饕,他认为“壳菜”的味道“清而美,不作腥气”,评价生于四明地区(今宁波、舟山一带)的贻贝肉大而肥美。正因贻贝滋味鲜美且价格低廉,沿海地区的人们热衷于采取这种贝类。明代嘉靖年间的抗倭儒将郑若曾在其所著的《筹海图编》一书中记录了他在海上的所见所闻:当时的定海县(今舟山群岛)、奉化及象山地区的人们以海为生,“荡小舟”到小岛上,“取壳肉、紫菜者,不啻万计”。
到了清代,随着渔业资源的高度开发,食用贻贝的人越发多。美食家袁枚甚至感叹:“古八珍并无海鲜之说。今世俗尚之,不得不从众”,还在自己的烹饪著作《随园食单》里专门开设了“海鲜”一栏,列举了贻贝等海产品的吃法。画家聂璜逛菜市场时偶然见到贻贝,便好奇地向当地人了解这种贝壳。初尝味美之余,将其绘入自己的《海错图》中。清代的象山人欧景岱还专门为贻贝赋诗,称赞其为“渔家胜味”,认为“无盐唐突又如何”。戏剧家李渔还借贻贝之名比附爱情:“且尝新淡菜,莫厌旧蛏条”,劝诫人们不要喜新厌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