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衢江区调整部分个体工商户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本报讯 (通讯员 姜月娥) 近日,笔者了解到,衢江区自2021年10月起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即职工医疗费率中增加生育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调整的主要对象是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的之前未交生育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调整缴费费率;2021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未交生育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其注册登记之月开始调整费率;调整后的缴费费率与企业缴费费率相同,即不建个账的单位费率5.5%,个人费率1%;建个账的单位费率8.5%,个人费率2%。个体工商户医保费率调整后,扩大了原生育保险规定的覆盖范围,更好地保障了职工生育期间的相关待遇。

2021-11-16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175445.html 1 3 衢江区调整部分个体工商户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