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衢江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有变化

本报讯 (通讯员 祝晓琳)近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发现12月养老保险费有两笔征缴金额:一笔是11月正常应缴养老保险费;另一笔是2021年1至9月已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差额补收金额。

从2021年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衢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周期与全省同步调整为自然年度,也就是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当年1月起核定缴费基数。

新的缴费基数在2021年10月启用,从2021年1月执行。调整后2021年度的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957元,新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金额由原来的597.96元调整为712.26元;原缴费金额低于712.26元的人员,月缴费金额均需调整至712.26元。

此次调整的是2021年度的缴费基数,也就是从2021年1月起执行,因此,原月缴费金额低于712.26元的,而且1-9月期间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已中断和2021年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人员都需补差,税务部门已经从12月6日起陆续扣款。

2021-12-17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184929.html 1 3 衢江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有变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