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九方面:大力招引航港服务业、打造物流园区示范试点、鼓励物流企业管理提升、培育一批龙头物流企业、鼓励交通运输企业购置车船、引导物流业与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多式联运业务、健全快递业末端网络建设和智能化改造、支持仓储配送和冷链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招引航港服务业:新引进船运公司、船货代理中介(包括个体户)且主要依托本地港区开展业务的,五年内参照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打造物流园区示范试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物流园区示范试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打造物流园区示范试点:首次评为5A、4A、3A、2A级的,分别奖励50万、30万、15万、5万元。
培育龙头物流企业:年度主营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
鼓励交通运输企业购置车船:物流企业年购置车辆总额达到100万、200万、300万元以上,各按购置费的5%、7.5%、10%补助。本地航运公司购置标准化船舶,运力达到1000总吨以上,按购置价新建类10%、二手类5%给予补助。
引导物流业与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物流企业承担单个企业的年度物流费用达到200万、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20万、50万元。
鼓励发展多式联运业务:1.集装箱公铁联运补贴。按重箱120元/标箱补助;以后以上期补助重箱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按200元/标箱补助。最高100万元。2.集装箱江海河联运补贴。经衢江港区实施的内外贸集装箱,按220元/标箱补助;以后以上期补助重箱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按400元/标箱补助。3.鼓励在衢江港区开展业务。通过衢江港区发运货物达到20万吨以上的,奖励10万元;每超基数10万吨,再奖励5万元,最高50万元。4.个体船户在衢江港区开展运输服务且年度完成10个航次的,补助0.3万元;超过基数部分,每个航次再补助0.05万元。
健全快递业末端网络建设和智能化改造:1.对具有收寄业务的新建公共快递末端网点,每个补贴4000元。2.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智能自动化机器装备,按照投资额20%补助,最高100万元。
支持仓储配送和冷链服务体系建设:1.对新建具备冷库并提供仓配公共服务的仓储设施,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补助,最高200万元。2.新建农产品社区生鲜柜或配送点,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补助,最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