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周晓强) 8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法院、区消保委联合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成立揭牌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吴明军,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李建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引儿,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行政执法队队长方立山共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揭牌。
据介绍,“共享法庭”以诉前消费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多元解纷为主要职能,通过数字化手段“一屏、一线、一终端”共享系统数据,整合利用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和区消保委组织及其成员单位的各类解纷资源,实现消费纠纷在线快速调解指导、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充分利用大数据强化法治赋能,为消费纠纷投诉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司法力量提前介入消费调解,借助法官的专业能力增强市场监管部门的解纷能力,助推消费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圆满解决,可以极大便利消费投诉的处理,真正实现消费纠纷诉前多元调解与高效解纷。
仪式后,“共享法庭”联系法官余佩玲现场开展宣讲。对“共享法庭”的功能、特色进行介绍,并详细讲解了“浙江解纷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使用。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所所长及消保工作人员围绕“共享法庭”及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与联系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和区人民法院、区消保委在体系建设、平台搭建、人才培育等方面携手共进,建立健全“共享法庭”运行工作机制,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五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