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赖相娟) 8月4日起,衢江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参照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优化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服务规范报销政策的通知》执行,进一步提升离休干部看病就医服务质量,实现医疗费用报销“零跑腿”。
“按照原来的结算方式,离休干部只有在市内医疗机构就医时才能刷卡结算,在药店配药费用需持相关材料至医保中心报销。”区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参照《通知》执行后,可以实现全省医药机构联网刷卡结算,大大提升了结算便捷程度。
参照《通知》执行后,医保范围也更加明确。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除负面清单外,其他治疗性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专项资金支付范围,负面清单内的费用不得联网结算,有效防范专项资金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