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志伟 朱晨星) 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的浙江省第三批“零碳”公共机构名单中,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顺利通过了审核认证,成为衢江区首个省级“零碳”公共机构。
绿色低碳,机关先行。为积极响应“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根据《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按照“创新赋能、示范带动、管理增效”的原则,围绕能源管理、绿色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电力等方面全力推动区行政中心绿色低碳转型,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指标实现连续三年“双下降”,不断提升发展“含绿量”。
近年来,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积极探索“零碳”发展模式,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创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其中区行政中心光伏安装面积6300平方米,装机容量1834kw,屋顶光伏覆盖率100%,2024年光伏累计发电量超70万千瓦。在推动能源转型的同时,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立足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办公、光盘、光瓶“三大行动”以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营造节能节约的浓厚氛围,通过公共机构示范践行,引领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
未来,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将继续发挥公共机构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发展路径,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