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风

“驾驶员有事,委托我开一下”

押运员“越俎代庖”好糊涂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供图

导报讯 近日,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江干大队突击检查笕桥街道黄家村区域危货运输车辆时,查获一起驾乘人员未获有效从业资格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严重违法案件——

11月23日清晨6点,在笕桥街道黄家村区域附近,一辆白色的轻型货车由远及近驶来。

“就是它!赶紧跟上!”

行动之前,执法人员已对涉嫌违法车辆所在区域的地形和该区域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特点作了排摸。

跟随行驶了一段路后,这辆运载着白色乙炔瓶、蓝色氧气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在一家早餐店门口停下。

执法车辆迅速靠近,执法人员上前拦下了驾驶员,并要求驾驶员和乘员出示身份证、从业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我身份证不在身边,从业资格证也摆在单位里。”驾驶员陈某建说。不过,他持有押运员证。

“押运员可以开危货运输车辆吗?这车持有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哪里?”执法人员接着问。

“他……他有事,委托我来开一下,我也只是开一下。”陈某建支支吾吾地说。

“你知道从业人员需持有效从业证件从事相应的从业行为吗?”执法人员又问道。

陈某建顿时低下了头。

通过现场调查取证,随车的另一名乘员也无任何证件和从业资格,车上也无电子路单和安全卡。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这辆车上装有46个氧气瓶、5个乙炔瓶。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笔录、拍摄照片固定证据后,联系了该车所属企业,要求对该车危险气瓶进行驳运,并联系拖车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江干大队继续追踪、深入调查,要求涉及企业立即做好内部整顿,并拟以无相应从业资格人员驾驶、押运危货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危险品电子路单和安全卡、企业安全制度未落实等案由对企业进行从严从重处理。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运输危险货物需持证上岗。任何企业、车辆和个人,只有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切莫“无证上岗”,给社会公共安全添隐患。

□通讯员 陈吉 顾肖艳 记者 崔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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