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资讯

179条

宁波海曙区对公路超限“老赖”动真格

导报讯 近日,宁波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来到垚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入企上门催告。该企业也是海曙区第一家受到上门催告的企业。自2020年9月至10月底,该公司名下多辆货车在浙江省科技治超平台系统上共计发生超限记录,至今未接受处罚。海曙交通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将给予该企业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对垚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法过程中,海曙交通执法人员同时发现这家企业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对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本、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后续将立案调查,若查证属实,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4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以下罚款。同时,执法人员还发放了《公路安全宣传册》,重申了公路超限超载的危害以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下,该企业负责人余某表示今后会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抵制超限超载,做好企业货车安全管理工作,也向执法人员保证将会按时去缴纳罚款。

该企业若仍未及时上缴罚款,海曙交通执法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抄告交警和城管,限制其通行证和清运证使用。目前,海曙交通执法队共筛选出第一批数据共179条,计划于12月底之前全部上门催告完毕。下一步,该队将落实常态化机制,对治超非现场数据进行阶段性梳理,定期发放给各个中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催告工作。

据了解,目前,海曙区交通部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2个点位39车道超限电子检测设备,这既弥补了目前公路治超手段单一、打击力度有限以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不足,同时也提高了管理效率,有效地保护了路产路权。但由于一些车辆过户频繁或外地车辆无法追溯等原因,非现场治超一直存在抓拍容易处罚难的问题,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车主或驾驶人员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执法人员将处罚告知书寄给车主或所属公司后,立即前来接受处理的少之又少。非现场执法处罚率常年偏低,未能真正达到严惩震慑效果。

为了改变这一被动的局面,真正将“查”与“罚”落到实处,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自今年9月底正式运转以来,针对治超非现场处罚率低这一问题,积极与车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法院沟通对接,探索出一套全新的治超执法处罚流程:以法律法规为抓手,将常规的告知送达程序与司法强制手段结合起来,变被动等待为主动追踪;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未接受处罚的将上门进行催告并发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若仍未按时上缴罚款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海曙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由于前期遗留数据量较大,且每日新增数据较多,他们采取数据筛选的方式,从海曙区所属车辆开始实行催告—移交法院,逐步将车辆范围扩大到市三区、全市范围、全省范围乃至全国范围,落实“查”“罚”并重,将非现场执法的威力发挥出来。

“之前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联系当事人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我们现在将现场催告与非现场执法结合,弥补了非现场执法过程中告知传达步骤可能存在的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处罚的准确性,有利于减少行政复议和司法纠纷。”海曙交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卢红敏 吴宇熹

2020-12-12 宁波海曙区对公路超限“老赖”动真格 6 6 交通旅游导报 content_70465.html 1 3 179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