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交管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升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只有人人讲究规则,人人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我们的城市交通才会井然有序、安全顺畅,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文明和谐。
近日,笔者在某市区街道上看到,一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后座载着一位中年女子看到前方有交警值勤,赶紧下车躲避,而男子骑过一拐弯处,远离交警视线之后,又让之前下车的女子重新上车继续骑行。
由此联想到,日常生活中,一些人交通意识淡薄,不守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经常会造成交通乱象,导致险象环生,比如平时你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着自行车,突然迎面快速驶来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或电动三轮车,常常让你躲闪不及,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又比如,明明知道人行道上是用来步行的,偏偏有一些人毫不顾忌地将电动车、摩托车或电动三轮车骑上了人行道,而且速度还非常快。
据报道,近日,山西寿阳县一名中学生郝某某骑二轮电动车搭载同学付某某,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县朝阳街下曲村路段时,与右转的一辆小型汽车相撞,造成郝某某、付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郝某某、付某某均为学生,虽刚年满16周岁,却骑电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并不戴安全头盔,面对突然驶出的汽车,郝某某刹车不及,被汽车撞倒。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稳定性、安全防护性能均较差,如果违法载人超过一定重量,容易改变车辆的重心,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容易造成车身失衡、刹车失控,进而诱发交通事故。
笔者认为,交管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升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只有人人讲究规则,人人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我们的城市交通才会井然有序、安全顺畅,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文明和谐。
□特约评论员 徐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