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作为管理部门,应该多从帮助就业、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入手,出主意、想办法、订措施、抓落实,而不是设置障碍,制造麻烦,给中小经营者正常的经营活动添堵加乱。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城管部门要求辖区商铺统一门楣招牌,规定商铺门头只能写店名,不能写经营内容、商品种类等。对于门头上现有的此类信息,城管部门一律予以拆除。相关“清障”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引发了网友热议。
城管人员称拆招牌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统一市容市貌,便民利民,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立面空间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是有文件规定的。”然而,公众对信州城管部门这样的做法深感疑惑的点在于:开店就是为了做生意,店家当然要让顾客了解他做的是什么生意,这就需要通过打广告、写招牌等方式来广而告之,从而逐渐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促使自己的生意能做大做强。如果不允许店家说明,那顾客始终只能处于“你猜、你猜、你猜猜猜”的“云雾之中”。其结果必然是:店家门可罗雀,顾客购物无路。
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它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店家要从事经营和销售,一般都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它由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给。经营许可证中标明了经营范围,店家在门楣上标注经营商品的种类、特色等内容,实际上只是将证上的经营规范具体化,它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问题,也没有破坏公序良俗。因此,管理部门不应简单、粗暴地加以干涉,予以取缔。
近两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不少商家经营也面临诸多困难。作为管理部门,应该多从帮助就业、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入手,出主意、想办法、订措施、抓落实,而不是设置障碍,制造麻烦,给中小经营者正常的经营活动添堵加乱。
商店是一个城市对外服务、对外宣传的窗口。匠心独具、风格迥异、五光十色、琳琅满目的店招,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凸显着城市特质,滋养着城市文明,体现着城市活力,充满着人间烟火气,它让人们在购物时心情愉悦,获得视觉和精神上额外的享受。
上饶市信州区商铺招牌不让写经营内容的规定让人困惑,它既缺少法律依据,又不符合传统习俗;既为难折腾商家,又不便民利民。
“信州拆牌事件”值得我们深思。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好把握城市治理理念,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特约评论员 陈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