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宪先生说,这是祖父沈钧儒留下的非常重要的两幅字。
第一幅字(左),“主张坚决,态度和平”,是他的祖父做人的座右铭。这件手迹是“七君子”入狱时,在监狱里由李公仆解读、沈钧儒手书的。
1936年11月22日深夜,国民党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王造时七位领导人,史称“七君子事件”。救国会是抗战全面爆发前夕,国统区抗日运动的一面旗帜。
1937年7月7日,抗战全面爆发,国民党政府迫于形势和舆论压力,不得不于7月31日将“七君子”释放,沈钧儒等七人结束了为期243天的牢狱生活。
第二幅字(右),是沈钧儒手书的白居易《观刈麦》诗最后六句。
据《沈钧儒家书》一书记载,1960年1月,沈钧儒在广东从化温泉休养期间,有感而将这几句诗写成条幅多张,分别交付子女,以为勉励。
沈钧儒非常注意对子女进行爱国家、爱人民的教育。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国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帝爱国运动,沈钧儒常令女儿给他唱“买布、买布,要买爱国布”的歌曲。待子女长大后,沈钧儒常以古人“瓯已碎矣,顾之何益”的故事,勉励子女要胸怀远大,着眼于国家大事,不要拘泥于小事小物。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他仍要求子女生活俭朴,清廉自持。
□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