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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管理,湖州交通、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千金镇率先开展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管理工作试点,挂牌成立千金镇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管理所,负责辖区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的日常监管,发放统一船号牌;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船户、行政村签订安全责任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创新性引入保险机制,为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用户购买保险,若在穿戴救生衣的行船过程中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将承担保险金责任,以此激励并约束船户自觉穿戴救生衣,提升安全保障,目前已实现千金镇全覆盖。同时为内河农(林)自用船舶配备警示灯、反光条、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装备,在船舶集中停泊区设置停靠指示牌、宣传横幅、警示系柱等,为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的出行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我的小船也是有‘证’的船了。”现场,南浔区千金镇石桥村村民胡雪林,手拿着编号“01001”的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牌照乐呵呵地说道,“上牌以后,船是谁的都清楚了。村民还可以自愿为内河农(林)自用船舶购买保险,从而增添了一份安全保障。”
接下来,湖州交通、公安、农业农村、各区县重点乡镇等相关部门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河农(林)自用船舶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协同管理和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湖州全市内河农(林)自用船舶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的水上交通环境。
□记者 袁梦南 通讯员 范丞 周雨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