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今日平湖报

1952年,新仓供销合作社与新仓秦沙村杨宝根互助组签订结合合同,为平湖第一个结合合同——

一纸结合合同,开启合作之路

编者按:2025年是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70周年。为进一步重温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精神,继承和弘扬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光荣传统,本报联合市供销社(农合联),策划推出《70年·“合”农在一起——“新仓经验”的时代回响》专栏,深入挖掘70年来平湖大地“合作求发展,联合兴三农”的生动落点,讲述从结合走向融合的发展故事。在深情回望中,全面解读“新仓经验”70年来的传承与创新,展现“新仓经验”的时代价值。敬请关注。

■记者 王茹彤

【时光记忆】“这是平湖第一份结合合同,给农民带来的改变是巨大的,甚至对推动全省‘三农’工作都有巨大作用……”谈起70多年前,全市第一份结合合同的签订,市供销社(农合联)五老工作室成员陶良根发出了深深的感慨,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新仓人,他工作的第一站就在新仓供销合作社。陶良根结合市档案馆相关资料以及以往对杨宝根的采访,带我们再回了那个平湖农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年代。

1952年冬,一份新鲜出炉的购销结合合同摆在桌子中间,新仓乡秦沙村的杨宝根互助组(1953年3月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新仓供销合作社的成员们围坐在一起,脸上都带着既兴奋又忐忑的神情。

“咱们这个协议,就是供销合作社供应你们需要的种子、苗猪、肥料等生产、生活资料,还优先调配紧俏物资,给你们预购订金,你们只需要按照合同协议按时交售国家需要的产品。”时任新仓供销合作社副主任李水根为大家介绍了这件“稀罕事”。

“那价格公道不?”“这些东西都能给我们供应?”“签了合同,我们生产是否就有保障了?”……杨宝根互助组的成员们七嘴八舌,道出心中的疑问。

“白纸黑字,当然算话,但当时的农民都不理解。”陶良根如是说。上世纪50年代,新仓供销合作社刚成立,十几个员工摩拳擦掌,誓言要服务好农民。可现实是物资少、人手缺,农民需要的商品没有,供销合作社准备好的农民不要,寻求一个摆脱当下困境的办法迫在眉睫。“其实,在结合合同前还有一个订购合同。”陶良根说,根据市档案馆资料显示,1951年,新仓、乍浦、东湖3个供销合作社率先开展“订购合同”工作,由县供销合作社协调,用商品肥换取农民农副产品,但这个办法因涉及面广,在实际推动中操作困难。

1952年,新仓供销合作社成员踏遍新仓乡田埂地头,将季节性、常态性的物资需求整理出来,仔细斟酌内容。同时,根据早前中央下发的指导性文件,以及北方特别是老解放区一些供销合作社与组织起来的农民订立结合合同的做法,编制了这份结合合同。相比于其他地区,该合同探索出了以“合作”为核心的发展新路径。

就这样,平湖的第一份结合合同诞生了。杨宝根互助组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

一纸契约,很快迎来考验。1953年夏天,烈日炙烤着平湖大地,连续60多天滴雨未落,河面水位下降。往年这个时节,家家户户都靠牛车拉水灌溉,水位下降后,牛车无法取水。正当农民一筹莫展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杨宝根想起了与新仓供销合作社签订的结合合同里有订购一台抽水机的条款。“还好签了合同,这下派上用场了!”杨宝根赶忙联系供销合作社,第二天,这台抽水机就在秦沙村轰隆隆地运转起来。“当时全新仓就两台,一台根据合同供给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正是这台机器的及时投入,保障了合作社在持续干旱天气的水稻灌溉需求,确保了当年庄稼收成。”陶良根说。

结合合同不仅为农民生产提供保障,还带来了因“合作”而产生的良性作用。通过合同指导生产,帮助农业生产更有计划性;供销合作社供应农民生产资料,农民将国家需要的工业原料和出口物资卖给国家,保障农业、工业资源供应……“在这份合同里,我们能看到‘合作’的本源力量,直至今天,仍然具有非常大的参考意义。”陶良根说。

【延伸阅读】70多年前那纸结合合同,以“合作”破题,破解了当时农业发展上的困境。70余载春秋更迭,如今,我市农业发展“合作共赢”的内核始终未变。

从一纸契约到多元协作,平湖农业正在合作创新的道路上不断探索。近年来,我市通过创新订单农业等模式、搭建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等平台、打造“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手段,走出了新时代供销合作的新路径。当前,广为平湖人熟知的“金平湖”大米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2023年以来,我市创新提出“品牌+商业订单+商业保险”机制的“金平湖”大米订单模式,通过种植主体与供销社、商家、保险机构等多方合作,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供销直连,构建了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链闭环。

当下,市供销社(农合联)正将这种合作精神推向新高度。“今年,我们创新探索了糯稻谷订单模式,期望通过拓展订单品类进一步扩大这一模式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打响平湖优质稻米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市供销社(农合联)行业发展服务科科长林红弟说,属于新时代的“结合合同”,在这片沃土上熠熠生辉。

2025-05-23 1952年,新仓供销合作社与新仓秦沙村杨宝根互助组签订结合合同,为平湖第一个结合合同——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552323.html 1 3 一纸结合合同,开启合作之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