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2日 

第03版:民生

辞职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外来务工人员陈先生来电咨询:他是湖北人,在兰溪一家企业工作了两年,现在因为家庭原因要辞职回老家,他想知道公司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动辞职不享受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