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村级河长公开晒承诺
记者 陈志恒
导报讯 昨天下午,兰溪9名在6月、7月考核中排名落后的村级河长,通过新闻媒体作出承诺,表示将积极进行问题整改。
河长制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巩固提升市域水环境质量发挥“龙头”作用。去年初,兰溪制定出台《生态廊道、“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双月考核办法》,规定由各乡镇(街道)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落后的村级河长要在媒体上亮出整改承诺,并承诺限期完成。
据了解,今年7月,全市县、乡级河长巡河完成率均为100%,村级河长第1、2、4周巡河率为100%,第3周巡河率为99.31%。
“在巡河工作中,我思想不够重视,导致巡河时间和距离不符合要求。”在晒承诺会议上,横溪镇大斯溪凤凰村段河长宋林海首先“亮丑”表态。他表示,今后将扎实做好巡查工作,加长巡河时间和距离。随后,诸葛、云山、永昌、游埠、水亭、香溪、柏社等乡镇(街道)的村级河长也进行了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