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get的质量小常识
编者按:9月是全国第42个“质量月”,为大力营造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弘扬“品质兰溪 精益求精”的城市质量精神,充分发挥质量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从今天起,本报特开设“质量知识科普专栏”,通过问答的形式为广大市民科普质量小常识。
1.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什么是缺陷产品?
答:缺陷产品是指由于设计、制造、警示说明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中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3.什么是消费品召回?
答:消费召回是指生产者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已售出或者提供给消费者的缺陷消费品,通过修理、更换、退货、补充或修正警示说明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记者 徐桢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