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26日 

第02版:要闻

“四张清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运行

  记者 杨一之

  导报讯 “你单位报送的制作宣传品费用明显超过兰溪市招投标限额规定,应通过平台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近日,兰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在审阅一家授权监督单位会前提交的“报告单”时发现,此项内容不符合上会决策,遂要求该单位立即纠正。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兰溪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从构建有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落实整改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通过建立“四张清单”,框定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范围和具体内容,划清监督界限,防范廉政风险,规范决策运行。

  “四张清单”即一张授权监督单位在会前报送决策事项资料的“报告单”,一张会后报告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决策决议单”,一张决策执行结果的“报备单”和一张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单”。

  这四张清单特色分明、各司其责。“报告单”能有效防止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上会研究;“决策决议单”不仅可以杜绝不合程序决策发生,还有利于派驻组掌握不同意见并发现潜在问题,为事后追责提供有效依据;“报备单”能跟踪督查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单”可以让派驻组第一时间督促单位落实整改。

  “四张清单”制度实行以来,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已提出否决事项2项,暂议事项2项。

  此外,该组还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按照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加以整改,并落实“回头看”监督检查。同时,采用“一对一”讲解、专题培训会、经验交流谈论等方式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有关业务指导,多措并举强化整改。

  “我们建立四张清单,就是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准备、决策、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实现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掌握事项决策各个环节,做到有据可查、全程规范、闭环监督。”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组将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驻在部门(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