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26日 

第03版:民生

可在工作时间哺乳吗

  兰溪市民郑女士来电咨询:她今年5月份生育了一个女孩,休完产假后回到单位上班。现在小孩采用母乳喂养,她能否在工作时间内给孩子哺乳?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名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